公证人 Dr. Peter Bergt
公证人 – 列支敦士登公国
公证服务
作为列支敦士登的公证人,我是公共职务的持有者,受托以国家权威,被授权起草公共文件。在此过程中,我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、证明价值和安全保存。我受法律约束,必须保持公正和客观,并享有公众信任。
然而,“公共”公证并不意味着公证文件会变得公开:所有列支敦士登的公证人都受到严格的法律保密义务。在这种情况下,公共意味着我们在起草文件时执行公共任务。
国内法下的公证
列支敦士登立法者规定了法律生活中最重要的文件的公证,例如在成立法人实体(公共有限公司)、修改协会章程或涉及不动产的文件时。这些公共文件可以由我起草。
我还证明其他在法律上具有相关性的事实和法律关系,如果这些事实和关系值得保护地记录在公证文件中,并且公证人意识到它们的法律意义,就可以进行记录。
此外,我还起草执行文件,这些文件具有与法庭达成的和解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外国法律下的公证
我还根据外国法律提供公证服务,以便最好地服务于外国客户。这包括以下服务:
- 根据外国法律签发文件:
如果列支敦士登公证人理解需要公证的法律行为,能够向各方解释这些行为,对外国法律有一个概览,并因此能够检查待公证的法律交易是否与外国法律兼容,那么可以起草这样的文件。 - 接受宣誓、誓言和类似形式的声明:
这里的要求与根据外国法律签发文件时相同。 - 接受未宣誓和已宣誓的证人证词,用于海外法庭保管的使用或准备(预审证词)
认证
除了起草公共文件外,我们还进行认证,包括:
- 签名和手势的认证
- 复印件/抄本/摘录的认证
- 翻译的认证
- 日期的认证
费用
公证人有权自由商议费用。费用应根据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案件的难度来评估。列支敦士登公证师协会在其网站www.notariatskammer.li上发布了一个关于费用适当水平的费用指南。